冤家(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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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留在江城的打算,孝子刘志刚立即打电话禀报高堂。刘母一开始就希望他能够留在沿海城市,此时听了刘志刚的想法,格外窝心,马上托人捎了一大包土特产和一封信,要他交给那位远房舅舅。这位舅舅,乡亲们都尊称他为老周。大学四年,刘志刚只去过老周家三次,都是因为母亲非让给带点儿土特产。
每次见面,老周对刘志刚还是挺亲热的,但是那个舅妈见了乡下亲戚如同见了要饭的,一根根头发丝里都透着鄙夷。刘志刚何等要强之人,没事是绝不往他家凑和的。但现在不同了,刘志刚有求于人,只得放下酸溜溜的清高,特意偷偷就着吴文炯的打扮,烧了一个月的生活费,从江城大学一条街卖衣服的小店里鼓捣了一套山寨版阿迪达斯运动服,再蹬上一双带勾的伪耐克鞋,刻意收拾了一番形象,拎上一瓶酒和那包土特产,怀里揣上那封信,直奔老周家去了。
刘志刚小时候曾无意间听到上一辈人闲聊,说母亲当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这个远房舅舅也是众多追求者之一,最终母亲看上并嫁给了当教书先生的父亲,老周便参军离开了伤心地,复员后又追随老领导去了江城,混到如今,也可以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了。
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多少男人为了年少时的惊鸿一瞥回味一生,抬首望月,低头吟诗,辗转悱恻,莫名心伤,无端浪费了多少比金子还宝贵的时光,回头却对身旁日夜相守的伴侣视而不见。从这点上看,男人就像孩子,商店里的玩具总是最好玩的,一旦买回家,兴趣就大打折扣了。刘志刚的母亲深谙旧情人心理,只让刘志刚代为送东西,从来不亲自出现在老周面前,以免破坏他心目中完美的形象。
每次见到刘志刚,老周眼前就浮现出那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的少女清秀的身影,如夏夜草丛中的蚊子,挥之不去。刘志刚长得很像他母亲,秀气的尖脸,细骨架,瘦身板,这种面容和身材如果放在大姑娘那里,是弱不禁风的苗条美,可惜小伙子是不兴扮林黛玉的,更何况刘志刚的酸劲一点也不比黛玉少。“这大概就是他身处一所以浪漫出名的大学,却至今还没有女友的缘故吧。”老周怜惜地打量着刘志刚,这样想道。到底是见多识广的老舅,一针见血啊!但大多数人评判别人可以,对自己的认识却并不理智。
人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人家看不上自己,同别人结了婚,可还是不争气地想着人家,想着人家倒也罢了,偏偏还爱屋及乌,对人家的孩子也格外上心,披肝沥胆,鞠躬尽瘁。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如此犯贱?
老周读着刘志刚母亲的信,信中刘母以当年的小名称呼他,并历数刘志刚父亲英年早逝之后,她独自带大一双儿女(刘志刚和他姐姐)不为人知的辛苦,声声哀叹,字字血泪,推心置腹,催人涕下,最后才犹抱琵琶半遮面地烘托出此信的目的:为刘志刚找个愿意接收户口的江城企业,一切交予老周定夺。
老周承蒙旧爱托孤,心头那颗朱砂痣早隐隐作痛,记忆里的白玉兰楚楚堪怜,登时一鼓英雄豪气,一面抵挡着蚊子血抛过来的如白饭粒般密集的卫生眼球,一面以迷离泪眼看定刘志刚:“外甥仔,没问题,找工作的事包在老舅身上!”
刘志刚被看得悲从中来,差点没搂住老舅同声一哭。他对母亲的煽情功力佩服得五体投地,感慨的是,原以为身为教师的父亲是家中的翰林,其实垂帘听政的母亲才是真人不露相啊!他后悔自己年少懵懂,有眼不识泰山,以致未能得到母亲的真传,否则有这样一杆生花妙笔,何愁不成为江城大学的头号风流才子,又怎么会让钟玉书占了先机呢?
第二天傍晚,老周在河东狮吼中仓皇逃出家门,心里暗暗庆幸还未达到苏格拉底大雨倾盆的境界,然后匆匆拽着早等在楼下的刘志刚,冒着“敢去就别回来!”的危险,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般,却依然步履坚定地迈向老领导的家中……
原创小说,虚构人物。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13 条评论
老周是目前唯一不向钱看齐的。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如此犯贱?” 哈哈,紫雨妙笔生花,笑死我了!
人生难得几回傻,就怕一生碰不到一个值得你犯傻的人。
“心头那颗朱砂痣早隐隐作痛,记忆里的白玉兰楚楚堪怜,登时一鼓英雄豪气,一面抵挡着蚊子血抛过来的如白饭粒般密集的卫生眼球” 不亚于张爱玲,越写越好!
我在,你挺洞明世事的嘛,为什么还揪着某些理论不放?
乐乐,人在情中,真是有些傻。
小树,怎么会呢?只有得不到,没有碰不上的。
Cherry,张。。。爱玲?太抬举我了。
淋漓尽致
只有得不到,没有碰不上的。这话说的好啊。。。得不得到,其实也不重要了
书眉,谢谢支持,请喝茶。
趴,当然能得到就更好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如此犯贱?” 哈哈,看见这句写得太好了,忍不住出来冒个泡…
家欣妈妈,很久不见,近来可好?
英雄所见略同,跟乐乐握个手!
心指笔动,意由心生.写的好快呀~ 问好紫雨.
笔误,是张爱玲。我从来不夸张,好就是好。
Cherry,帮你改了。先前我也没发现呢。再次谢谢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