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人民謀幸福
我為什么喜歡打官司,為人民謀幸福,經常激動。
我明白鬼子的秘密,方式方法和手段。我不用錢也可以辦大事,打官司。
我把痛苦還給罪有應得的人,把快樂找回來留給自己,給大家,把幸福還給人民,把我們的全部損失奪回來。
司法就是搶劫,當你被人告,搞的時候,就痛苦,當你告別人的時候,強奸別人的就快樂。
打官司強奸不犯法,還有精神和經濟上的回報。
我現在的情況是螞蟻可以拌大象,我抓到了大魚,大象,真正的罪犯,為民除害,找到新的領域,避免為人民謀幸福,大快人心。
唐煒臻到北美到明年就有30年了。開始去了美國做訪問學者,加拿大自費留學讀研究生。
搞科研,做生意,從事金融,被迫學習司法,經歷很多,唐煒臻有各種各樣,經驗豐富。
自從2009年介入司法以來,唐煒臻對司法進行了深入廣泛的調查研究和實踐,積累了豐富的資料和證據,實踐經驗。
幾年的經驗和觀察,原來相信的法制其實就是欺騙納稅人和公眾的方式和手段。
唐煒臻發現很多司法問題和現象,我一定會有機會和能力把自己的經驗和觀察全面系統地介紹給大家。
加拿大司法就是形象過程,沒有什么內容和沒有公平,公正。
律師法官看起來很專業,文明禮貌,其實,心狠手辣。
法官看起來像上帝,萬能,其實,大多數法官跟不同人一樣沒有判斷和辨別能力,司法就是強奸。
我感覺他們就是詐騙,敲詐,勒索和強奸,欺騙老百姓。
律師是騙子,法官是大騙子,加強盜,根本不講道理和法律。毀譽和隔離是重要的司法手段。
要毀掉一個人,說你強奸,或者被強奸,特別是對新移民和有色人種。
加拿大是犯罪天堂,更是騙子國家,國家犯罪,詐騙很容易成功和富有。
法律就是自己,明知法官別人犯法也要互相包庇,直到有能力和力量能夠強奸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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